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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大清早,家住王母渡横溪一小区大埠乡高良村牛栏前村民小组的李水英姐妹俩,提着一只沉甸甸的布袋来到王母渡公安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报告说,她们捡到了一只穿山甲。
李水英告诉民警,她们在前一天傍晚老家山上砍柴准备回家时突然发现一只不明生物卷缩成一团,走前一看满身鳞片蜷缩起来外壳硬硬竟然是一只穿山甲。李水英两姐妹本想着拿回家给小孩子当球玩。抱回家的路上,被同村村民告知穿山甲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伤害,要保护好。于是李水英姐妹俩就将穿山甲送到王母渡派出所。
王母渡派出所副所长叶昌俊、民警郭荣慈立即询问当时情况。由于两位同志都曾是森林公安任职的同志,经他们初步鉴定,发现的这个野生动物为中华穿山甲,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捕猎这种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判刑。
经民警仔细观查,该穿山甲体长近80公分左右,重达7.9斤,无外伤,身体状态良好,具备野外生存条件,适合放生。
2月18日,一大清早,王母渡派出所民警与李水英驱车将穿山甲放归大自然。
此次穿山甲获救助,王母渡派出所民辅警对李水英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大加赞许,充分体现了王母渡镇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村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营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王母渡派出所民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人有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如果发现野生动物请及时与当地警方或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来源:南山片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