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大家关注 > 正文
    购物车
    0

    赣州市发布重要通知!明确企业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信息发布者:liyouyou
    2020-02-18 04:56:49   转载
    关于压实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大量外地员工返回工作岗位,企业生产人员密集,为明确复工复产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共同推动企业安全无疫生产,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确保企业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企业疫情不向社会扩散。
        
    二、严格企业员工责任。企业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主动申报疫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做到无病上岗。对在工作期间出现发热、身体不适等状况,第一时间报告企业并前往指定医院就诊。要自觉遵守企业管理要求,不得私自外出、不得聚餐、不得串门、不得扎堆聊天、不得聚众赌博。对隐瞒本人疫区旅居史、接触史,隐瞒本人发热、身体不适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加强员工管理。对可封闭厂区(工地)必须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员工无故不得外出。对不可封闭厂区(工地),企业员工必须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遵守村(居)委会管理规定,服从居住地和企业“双头管理”。


    四、强化健康管理。企业符合开工条件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要求强化内部管理,高度关注员工健康状况,特别是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发热人员第一时间送指定医院就诊,一律不得进入企业。


    五、全力帮扶企业恢复生产。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好招工难、融资难、生产资料调配难等问题,推动企业早日恢复正常生产。对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时序进度、未发生企业疫情的,在六大攻坚战考评中给予加分。落实好省里二十条和市里三十条,以及我市支持鼓励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难关、促生产、减损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对在帮扶企业中勇于担当、善作善成、业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表彰、记功等奖励;对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来源: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打赏捐赠
    1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