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时期人员车辆通行通知
通知:根据省新冠指《关于保障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紧急通知》(赣新冠指明电【2020】8号)和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精神,为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确保人流物流畅通,经区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2月13日24:00前,区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卡口全面取消,请卡口责任乡镇、单位负责清理现场。县、乡、村卡口暂时不撤销。
二、请各乡镇、各网格责任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进一步推动防控力量向村组、社区下沉,进一步强化村组、网格管理,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赣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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