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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里出台意见!新市民可享公租房租赁补贴

    信息发布者:liyouyou
    2019-12-19 20:04:41   转载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提升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房源


      探索发展配售型共有产权住房


      我省提出,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房源方面,深入开展住房情况专项调查,认真梳理城镇户籍居民、新市民住房现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供需平衡等情况,科学编制“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明确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和数量。


      有新增公租房实物需求的,应遵循“布局合理、设计科学、质量可靠、配套完善”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配建、购买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南昌市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可长期租赁作为公租房。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发展配售型共有产权住房。


      ■保障


      新市民住房保障可设立最长保障期限


      我省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包括户籍在乡镇的所有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进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对象实行优先保障。


      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在轮候期内予以保障;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着力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重点保障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员工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新市民住房保障可设立最长保障期限。


      ■补贴


      公租房租赁补贴明年6月底前实施


      我省加快实施公租房租赁补贴。加快出台公租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加大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力度,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财力水平,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分档确定补贴标准。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保障对象租赁到适宜的住房。住房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轮候期内应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各市、县(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原则上要于2020年6月底前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并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备案。


      ■审核


      推行申请人承诺制度


      我省深化住房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业务受理要件,推行申请人承诺制度和委托审核制度,减少申请材料要件,依托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推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协查,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实现公租房保障申请“一证通办”。


      优化业务审核流程,逐步将原来定时申请转变为常态化申请,将“多部门、多材料、多次跑”的串联审核管理模式转变为一窗受理、一表通用、后台并联审核模式,进一步提高申请审核效率。


      ■惩戒


      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我省完善违约违规行为惩戒措施。建立信用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住房保障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对住房保障申请人、保障对象、住房保障运营管理单位等主体的违规行为进行量化、指标化。对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依法设定不同的惩戒措施和期限,实行分层级管理,实现全省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信息互通互联、互相认证,并将住房保障领域失信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惩戒,促进住房保障对象和有关单位、个人主动遵规履约。


      引入智能化技术成果。试点推行车辆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步态识别等智能设备和系统,加强“人”和“房”动态管理。建立智能监控数据保密机制,将识别、监控、门禁系统与小区安防、违约取证、到期退出、违规清退等需求进行整合,着力解决识别难、取证难、退出难等问题,变“人防”为“技防”。2020年9月底前,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至少要完成一个公租房小区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


      开展示范小区建设活动


      我省提出,建设和谐幸福平安小区。规范公租房资产管理,所有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公租房房源应及时进行不动产权登记,明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政府投资公租房要全部进行资产登记,建立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物”相一致。要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对于腾退房源要及时进行回收、修缮,并在一年内再次分配。


      开展示范小区建设,以健全配套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和强化社会保障为重点,开展保障房示范小区建设活动,提升保障房小区居住品质。充实和加强覆盖保障房小区的房屋服务、社区服务、警务服务、卫生服务等力量,尝试建立承租户自治组织,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和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相对接、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补充、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社区服务体系,为住户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福利救助、教育医疗、计生防疫、社区安全、法律服务、科普宣传等“一站式”基本公共服务。





    来源:南昌晚报

    转载:   李优龙(王母渡村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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