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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起,赣州这几类人群补助标准再提高!速看!

    信息发布者:liyouyou
    2019-07-26 10:30:18   转载

    8月1日起,赣州这几类人群补助标准再提高!速看!

    2019-07-25 15:28:45    来源:赣州发布

    编辑:王盛泉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 赣州论坛 | 评论() 

    新闻热线:18507970533

    赣州新闻热线:18507970533 网上曝料QQ:1342680324 站长:王盛泉(13803589582 )


      好消息!

      赣州这几类人群的补助标准再提高!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

      日前发出通知

      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

      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具体提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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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

      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

      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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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8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后,再次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并加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力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国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复员军人的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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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6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9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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