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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母渡的乡亲们,最新2021年粮食生产惠农政策来了

    信息发布者:liyouyou
    2021-03-14 12:48:55   转载

    手中有粮

    心中不慌
    粮食生产至关重要

    又到了早稻生产的季节
    让我们来看看今年的粮食生产政策





    国家层面
    习总书记:“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而且要装自己的粮食”。“要巩固江西粮食主产区地位,抓好粮食生产”。2021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2元、128元和130元。




    省级层面
    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6日在南昌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1年江西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成国家下达的3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粮食种植面积5658.6万亩,确保粮食产量432.8亿斤以上。




    市级层面
    赣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2月19日在赣州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做强做优现代农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完成3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保持粮食种植面积754.5万亩以上、总产51亿斤以上。



    区级层面
    一、支持鼓励发展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对合作社、大户发展双季稻种植的,区财政继续给予以下奖补政策(早稻先行奖补50%,晚稻再奖补50%):

    (1)对种植500亩(含)以上的,奖补400元/亩;种植300亩(含)以上的,奖补300元/亩;种植200亩(含)以上的,奖补200元/亩;种植30亩(含)以上的,奖补100元/亩。符合产业扶贫基地奖补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产业扶贫基地奖补。

    (2)为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对新购买稻田翻耕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中小型翻耕机的,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区财政再按同等标准奖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买,奖补数量不超过2台。并组建农机服务队开展代耕等社会化服务。(2020年已享受2台补贴的村不再享受。)

    (3)支持标准化集中示范育秧点建设,每处集中示范育秧点秧田面积达3亩(含)以上的,继续对育秧点按秧田面积每亩奖补300元。

    (4)支持30亩以上种粮大户开展湿稻谷烘干。区内单季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大户与区内湿稻谷烘干企业签订合同的,在不超过该种粮大户实际种植面积合理产量范围内,按湿稻谷实际烘干量奖补160元/吨。




    二、充分利用土壤富硒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富硒优质大米,创建“富硒大米”品牌,提高品牌效益。支持区内粮食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种植,对获得富硒大米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富硒认证的其他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可同等享受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严格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到应收尽收。严格兑现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抛荒耕地不得享受两项补贴。




    四、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依规推进稻谷补贴、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农机具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不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弃耕抛荒两年(含两年)以上且不主动恢复农业生产的,由乡镇、村组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等方式,将其经营权收回由村组托管,以零租金集中用于建产业扶贫基地或进行流转,流转期限由乡镇、村与经营主体约定。



    五、落实水稻政策性保险和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协调农业保险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着力解决理赔难、赔付低和贷款难等问题,切实减轻农民种粮风险。强化农情灾情调度,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鼓励社会化组织开展统防统治飞机喷施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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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稻生产时间节点要求

    1.早稻面积早谋划。
    所有种植户在3月10日前必须计划好种植面积、选好田块。特别注意土壤污染严格管控区不能种植水稻等直接食用的作物。

    2.农资准备。
    ①种子、农膜、秧盘、肥料、农药等春耕物资在3月10日前筹备到位;
    ②今年早稻种子供应较紧,要尽早筹备;
    ③农资量:种子2.5斤/亩、农膜3斤/亩、秧盘60片/亩、肥料80斤/亩(复合肥60斤/亩、尿素20斤/亩)。

    3.播种育秧。
    3月2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早稻播种,提倡塑盘保温育秧,杜绝水播水育;迟熟品种应适时早播,并搞好秧田管理,确保壮秧。

    4.田块翻耕。
    一般田块应4月20日前全面翻耕到位,其中:已种植绿肥作物的田块,应在3月20日前进行第一次翻耕沤田,在4月10日前进行第二次翻耕;已种植油菜的田块随收随翻。全部做到“田等秧”。

    5.早稻移栽。
    做到早稻适龄壮秧移栽,即:秧龄达25天左右或秧苗达三叶一心以上时移栽,确保全县早稻种植必须在4月25日前全面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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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广大农户能够切实理解好
    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尽早落实种植计划
    确保农田不弃耕不抛荒



    文章来源: 最美王母渡

    图片来源: 赣县南山片微生活
    审核: 曾庆彬(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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