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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又一批不孝子曝光!对婆婆大打出手!让老人住牛栏!

    信息发布者:liyouyou
    2020-01-09 20:51:38   转载
    近日,赣州曝光了一些不孝子
    他们不尽赡养义务让老人独自居住在破旧潮湿的危房内有的竟让中风老人住牛栏对老人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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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都八旬老人住危房

    宁都县长胜镇水枞村八旬老人黄才松和老伴郭长秀两人住在不足20平米的危房内,生活十分凄凉。


    据村干部介绍,老人生有4个儿子,都在村里有房子,由于老人年纪大了,都不愿意接老人到自己家生活,每月只给一点生活费。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向老人儿子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但老人的儿子、儿媳都用各种理由拒绝。


    村干部:最基本的住房要保障。

    老人大儿子:保障了,不会压死,安全了。


    村干部表示,将继续教育督促黄才松老人4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夫妻俩住进安全有保障的房子。



    于都69岁中风老人住牛栏


    近日,记者在随访中发现,在于都铁山垅镇丰田村大竹坑组有位钟长庚老人,今年69岁,患中风无法行走、大小便失禁,只有右手还能稍微活动,生活无法自理。老人家里有68岁的妻子以及两个儿子和儿媳妇,却没人愿意照料老人,甚至让老人住在阴暗的牛栏里。


    一走进老人的住处,便闻到一股牲畜排泄物的气味,里面还有牛吃剩的稻草,环境脏乱,窗户也漏风。



    面对这种情况,镇里和村里的干部多次上户走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和劝解,做钟长庚家人的思想工作。钟长庚老人的家人最终同意将老人接到新家里一起居住。



    赣县一老人无处居住无奈搬到村委会
    赣县区田村镇寨背村肖某有四个儿子,因自己长期居住在二儿子家中,导致二儿媳妇不满,婆媳关系不和,其他几个儿子又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2019年8月,肖某将床铺和生活用品搬进寨背村委会,要求在村委会做饭、居住。
    田村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一起,一边轮番给四兄弟做工作,多方面说服教育,一边帮忙调解婆媳矛盾,缓解婆媳之间紧张的气氛。
    经过不懈努力,轮番劝解,最终四兄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四兄弟依照抽签顺序每人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每人每个月给老人300元零用钱,老人生病产生的费用由四兄弟共同承担。




    崇义一86岁老人无人赡养


    近日,崇义县丰州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得知,在丰州乡小坑村有村民不赡养老人。





    听闻后民警来到老人家中,寒冬腊月,就连年轻人都裹得严严实实,可是,86岁高龄的王长英却赤着脚、穿着一件单薄的毛衣,独自一人在家中煮饭。



    锅里放置的饭菜也不知放了多长时间,仅有的一碗青菜都已经馊掉了,当民警问起子女为何没有回来照顾时,老人却低下了头.......



    经了解,兄妹三人关于赡养老人问题你推给我,我推给你,老人得知自己的子女无人愿意赡养自己,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于是只能自己一人在老家居住,可是,年迈的身体却早已没有了自理的能力。

    随后,民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及时调查处理。次日,民警对在崇义县城居住的儿子彭某及女婿朱某进行传唤调查。彭某、朱某对拒绝赡养老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丰州派出所对彭某、朱某分别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其家属同意将母亲王长英送往养老院照看,并负担其生活费用。



    大余一儿媳对婆婆大打出手
    近日,大余县新城镇的刘某(女),竟对其婆婆大大出手,让人心寒。经查,当天早上,儿媳妇刘某(39岁,新城人)来到婆婆叶某(75岁,新城人)家接儿子。婆婆叶某在洗衣服时因无人看管孙子,便将孙子锁在房间里以防走失。刘某见自己儿子锁在房间里,以为婆婆对其有意见,便一脚踹开房门并对婆婆大骂,引发双方口角和肢体冲突。在拉扯过程中,婆婆被刘某从家中拖至新城镇街上,衣服被刘某扯烂、手掌被掐得鲜血直流。

    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拉开,并依法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刘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处罚。


    石城71岁老人状告长子


    石城县现年71岁的张某,有二子二女。女儿出嫁多年,大儿子二十多年前成家后,张某及妻子一直和小儿子居住生活。大儿子认为老人偏心小儿子,心中颇有怨气,多年来一直与张某关系不睦。四年前,张某妻子因中风瘫痪在床,因赡养一事兄弟姐妹们闹上法庭,后在法庭调解下达成赡养协议。近年来,张某本人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与大儿子因赡养一事再起纠纷,经乡、村干部反复调解,均未解决争议。

    石城县人民法院高田法庭特地邀请两位任职村干部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根据案件实际,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经过近2个小时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张某同意继续在小儿子家居住,大儿子每月支付父亲张某的赡养费1000元,保障老人晚年生活。

    这些子女的行为实在让人心寒
    孝亲敬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
    更是为人子女的基本义务,不赡养老人情节恶劣的,涉嫌遗弃罪
    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请好好珍惜与父母相伴的时光希望那些不愿赡养父母的人
    都能及时悔悟谁也会有老去的一天...请善待自己的父母!
    来源:综合宁都电视台、于都发布、大余公安、丰州派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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